美国华媒:海外庆春延续,中国向世界“报春”******
中新网2月1日电 中国民间流传着“正月里来是新年”“不到十五都是年”的说法。眼下中国春节假期已结束,中国人进入了开工第一周,但城市街头的年味儿依旧浓厚。美国《侨报》1月31日刊文说,在海外,以春节为由头的各种庆春活动也仍是“进行时”,刻画出一幅热闹喜庆、其乐融融的春景图。一系列庆春活动奠定了新年开年的好预期,中国春节经济的“开门红”更是为世界经济前景报春。
文章介绍了近日欧美国家多项热闹的庆春活动,比如史密森学会美国艺术博物馆举办的“欢乐春节”家庭日活动,在比利时举办的春节游园庙会等。文章还特别提及,今年白宫举行了史上第一个农历新年招待会,邀请400多亚裔人士到白宫共庆新年。张灯结彩,红狮舞动,“很中国”的祝福语“恭喜发财”将气氛烘托到高点。
文章表示,在这场蔓延海内外的春节狂欢里,中国人、海外华侨华人、外国人都参与其间,正应了中国的古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从朴素的角度看,对于广大参与庆春的人们来说,春节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些“价值”。
一是情绪体验。春节本身代表着热闹、欢乐,加上疫情防控“好消息”,人们更有理由庆贺。目前世卫组织判断这波疫情可能已接近“拐点”,中国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借这样一个节庆日放飞心情、享受轻松,海内外人士何乐不为?
二是文化体验。春节是一个仪式感很强的节庆日,各种春节元素令人愉悦,背后家庭团圆、万象更新、新春纳福、和睦友好的寓意,与西方家庭诸多价值观不谋而合。生肖兔作为机敏和幸运的象征,也给人们带来积极的心理暗示和美好预期。
三是财富体验。根据中国官方发布的数据,今年春节期间,全国出入境人员超287万人次,日均41万人次,较去年春节同期增长120.5%。中国游客出境游整体订单同比增长640%,跨境机票订单增长4倍以上。旅游热、消费热,展现出中国经济的暖意,国际媒体对中国经济复苏的连锁反应充满期待。这些数据和期待,连通着一个个普通人过上更好日子的可能性。
春节节庆本身以及春节经济所传递出的暖意,是中国在向世界“报春”。文章最后写道,立春将至,期待更多“报春鸟”飞来,祝福世界满园春。(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